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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死者施行洗禮」是耶穌基督末世聖徒教會﹝Church of The Latter Day Saints,以下簡稱:末世聖徒﹞的重要教義之一──相信接受洗禮是救恩的必要條件之一;換言之,那些未曾聽過福音、從未受過洗,或活著時沒有接受福音、沒有相信主耶穌基督的人,藉著活人代替他們受洗,也能夠得著救恩的福份。 錯謬的死人福音 首先,讓我們從末世聖徒所發行的刊物《聖徒之聲》在1992年6月號中《救贖死者》(Redeem
the Dead)一文瞭解「為死者施行洗禮」之論述,全文分兩部份說明: 1.
教義的正統性:文中作者證實這奇特的教義是完全符合新舊約聖經的教訓,並指出這教義是「主所啟示的」,目的是讓「那些在今生沒有機會聽到福音的人,也有機會得到救恩的祝福」。作者把這教義放在「家庭關係」中討論,因著對家人的愛,必須努力維持家庭關係,「在一定的條件下,家庭關係能因在主的聖殿中所執行的教義而持續到永遠」,而這「教義」就是「為死者受洗」。 2. 教義的歷史淵源:末世聖徒認為,人可以透過「替代」的方式,為已死的親人接受洗禮。這教義是新舊約聖經中慣用的方式;摩西的時代,用代罪羔羊及各種牛羊班鳩為犧牲,獻祭替百姓贖罪;新約時代,有耶穌基督自己替代為人贖罪。人死後靈魂將到靈體居住之地,那時的視覺、聽覺和心智狀態都和現今一模一樣;因此,死人能夠與活人一樣聽福音和接受福音,甚至耶穌曾親自以靈體的身份,到靈的世界去傳講福音。 末世聖徒認為「救贖死者」的教義執行,是主已將這聖職的權力權柄交給先知約瑟‧史密斯 辨明福音 正如羅馬天主教以《聖經》中兩處經文解釋「聖徒相通」,特別是活人可以與死人關連,進而推論聖徒相通彼此代禱後,可以藉由活人代替死人接受洗禮得救。這兩處倍受爭議的經文分別為: 一、
「不然,那些為死人受洗的,將來怎樣呢?若死人總不復活,因何為他們受洗呢?」(林前15:29) 二、
「為此,就是死人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要叫他們的肉體按著人受審判,他們的靈性卻靠
神活著。」(彼前4:6) 關於林前十五章29節指的是當時有些基督徒代替死人受洗;保羅使用哥林多人有為死人受洗的作法為例,為要指出這行動不正是與當時有人主張「沒有死人復活」的見解相互矛盾嗎?這一句話後人無法論證保羅是贊成「為死人受洗」,抑或是反對之。然而,讀者可從林前一章14~17節中看出,對保羅而言,福音比施洗更加重要(這不是指保羅不重視洗禮,羅六章2-6節可見保羅對洗禮之重視)。所以這段經文不能用來做為支持要「為死人受洗」的經文證據。
關於彼前四章6節「為此,就是死人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要叫他們的肉體按著人受審判,他們的靈性卻靠 神活著」。一般《聖經》學者對於「死人」有三種解釋: 一、 認為彼前三19中「死人」一詞指的是,基督復活後下到陰間,向那些在監獄裡的靈傳道;這些靈可以指著墮落的天使而言,亦可或指著耶穌未誕生前舊約時代的人們。 辨明:這會與羅二12~16保羅所說,未曾聽聞福音者按其是非之心受審判的說法矛盾。 二、另一解釋為「靈性上的死人」(還未信主的人)。 辨明:此一解經觀點將彼前四5的「審判活人死人」經文,解釋為審判「屬靈生命活著的人」與「屬靈生命死亡的人」;然而,這不是初代教會的認信。 三、認為「死人」是指「在生前聽聞過福音而後來死了的人」。 辨明:此一解經觀點將經文解釋成「那些在生前聽聞過福音而後來死了的人,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竟也成了道明福音的恆真句。 因此,以上三種說法都難以解明彼前四6的真義。既然如此,用釋經學「不可用模糊的經文作為信仰教義的論據」的說法,人們就應當對此節經文的詮釋加以保留,承認自己的無知;而不該將其推論為人可以透過禱告向死人(羅馬天主教所謂的在煉獄中的人)傳福音。 總原則性的解經 要辨明福音之真偽,就當有正確的、全面的、總原則性的解經:因為,若在一開始時就將經文建立在一錯誤的假設上,即便是「以經解經」也將出現一連串錯謬的解經論述。 事實上,耶穌基督在約翰福音五章25節中,所說的「死人」並非「肉身已死」的人,而是指「靈命與生命的主隔絕」的人。 再者,引用哥林多前書十五章29
節一處之經文,將保羅原是借用當時「異教徒為死人受洗之例」說明「復活」的教義,牽強地解釋為「死人施洗」的合法性;顯然是一種斷章取義的解經方式。 保羅並非贊同「為死人施洗」,而是要藉此說明一個道理:甚至異教徒都相信「死人都要復活」的事實,基督徒豈不更應該相信復活的道理。 正如保羅在腓立比書二章10節曾明確地宣稱:「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血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 神」,意思是「靈界的被造物(包括天使與魔鬼)」、「還活著的人」、「已死去的人」等都要屈膝跪拜主耶穌基督;對不信者而言,主耶穌基督將成為那人的「審判主」;對信靠主的人而言,主耶穌基督將是他(她)的「救贖主」;無論如何,主耶穌基督是主,使父 神得著一切尊榮。 錯謬的福音與教義 末世聖徒發展出這套《救贖死者》(Redeem the Dead)的教義,其中隱藏著許許多多的錯誤與荒謬。首先,引用舊約「羔羊」及新約的「耶穌基督」為例子,套用「替代」原則,說「一個人」可以代替「另一個人」去接受洗禮。 表面上,兩者都是「替代」,然而,「人」與「聖子耶穌」在本質上是迴然不同的。當一個人替另一個人贖罪時,必須是以「無罪的」代替「有罪的」;意即「替代者」本身必須是完全聖潔、無有瑕疵的。 試問,罪人豈能「替代」罪人贖罪?替代者的贖罪之功,充其量只能為自己的罪行付上代價,絕對談不上替代他人贖罪的功效。 再者,末世聖徒將「死人要聽見
神兒子的聲音」(約5:25)解釋為「耶穌將要去靈界」的預言,是完全錯謬的。末世聖徒在論及「基督到靈的世界傳教」時,提到主耶穌尚未升天之前(屍身躺在墳墓三時天)曾到過靈的世界去傳道,並引用彼得前書三19:「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裏的靈聽」作為支持錯謬論述的經文。 注意,在此一經文的前一節18節說:「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受苦有古卷作受死﹞,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
神面前。按著肉體說祂被治死;按著靈性說祂復活了。」此處所提耶穌「傳道」,乃是去宣告祂的復活與得勝,而非去傳福音使靈悔改相信祂。 「那些在監獄裡的靈」,也就是 神容忍等待的時候「那些聽過挪亞傳道的人」已對
神的福音作出個人的回應──不信,從此成為一位「不信從的人」。此處更加說明了,基督耶穌曾藉著義人挪亞向那世代的人傳道。 信的人得永生
身為基督的門徒,從救恩的有效性論上帝的救贖大工時不得不道明:人的得救與否在乎「個人」是否願意相信、願意接受耶穌基督作其個人救主;《聖經》強調的是「信的人得永生」(約6:40),而非「接受聖禮得永生」。 故此,「替代」另一個人接受洗禮根本是是自圓其說的、更是多餘的;若說「救贖死者」的教義有何好處?或許讓活著的人在想念已死而未曾接受耶穌基督作為其個人救主之祖先時,在良心上、心理上好過些而已罷了。
經文分享:
「他對我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所以我更喜歡誇自己的軟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林後12:9) 「為基督的緣故,就以軟弱、凌辱、急難、逼迫、困苦為可喜樂的;因我什麼時候軟弱,什麼時候就剛強了。」(林後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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