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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太商法「新十誡
」 江林月嬌 |
猶太人亡國期間,在世界個地淪為飽受排濟打壓的邊緣人,卻能在現代工商界大放異彩。放眼當今名人美國投資家索羅斯﹝George Soros﹞;現代管理之父彼得‧德魯克﹝Peter F. Drucker﹞;美國名導演史蒂芬‧史匹伯﹝Steven
Spielberg﹞;戴爾電腦創辦人麥可‧戴爾﹝Michael
S. Dell﹞;美國聯邦準備理事會主席葛林斯班﹝Alan
Greenspan﹞;美國百貨大王施特勞斯家族(Straus Family);金融財團羅斯柴爾德家族(Rothschild
Family)等工商名人富賈,全都是猶太人。分析他們的成功之道,其中有套猶太商法,成為世人重要的參考。
主後70年,羅馬將軍提多 (Titus)攻陷耶路撒冷,據猶太史學家約瑟夫斯(Josephus)所記載,約有119.7萬猶太人死亡。
主後130年,猶太人主要居住地巴勒斯坦境內,哈德良皇帝﹝Hadrian﹞率領羅馬軍團毀滅了985個市鎮,屠殺了58萬猶太人,死於飢餓、疾病和大火的猶太人遠遠多於被屠殺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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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orge Soro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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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
Del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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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大戰時,希特勒屠殺600萬猶太人。流亡各地的猶太人常被冠上「亡國奴」、「奸商」、「猶太」、「奸細」等謔稱。
亡國1,878年之久的猶太民族,於主後1948年終於在巴勒斯坦建立以色列國。究竟猶太人有什麼樣的特色,能夠成為世界上優秀的民族?
傳承兩千年之久的猶太人,奉行《摩西五經》﹝Pentateuch﹞,以猶太法典《他勒目》﹝Talmud﹞為智慧寶庫,有關如何經商、危機處理、談判技巧、辯論方法、擬定契約等各種問題實戰經驗中,衍生出所謂的「猶太商法新十誡」。《猶太商法》中所謂的「新十誡」分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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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誡:處事正直。
第二誡:把握良機。
第三誡:終身學習。
第四誡:珍惜時間。
第五誡:機智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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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誡:使命感。
第七誡:以史為師。
第八誡:少說多聽。
第九誡:救濟弱者。
第十誡:重視家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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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er F. Druck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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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太商法》開宗明義第一誡「處事正直」,有別於傳統視猶太人為「奸商」的扭曲看法。猶太人認為正當的商業買賣,是一種高尚品德的表現。猶太宗教導師拉比形同公認尊崇的精神領袖,凡是違反商業道德的商人,拉比都可以施予懲戒責罰,不服裁判的違規商人會被逐出猶太會堂,受到隔離處份。
《猶太商法》中規定,經商者「三不原則」:不做誇大不實的廣告;不囤積貨品、哄抬物價;不偷斤減兩、欺騙顧客。猶太人俚語:「偷斤減兩遭嫌忌,斤兩十足受歡喜」道出其中真義。
猶太經商之道強調誠實買賣:「騙來的麵包特別好吃,但吃了以後會變成滿嘴的小石子。」 |
猶太人也擅長於說笑話,把笑話當成社交的潤滑劑。猶太人認為講笑話絕對是一種機智的產物,而且能夠締結良好的人際關係,正如歐洲的羅斯柴爾德家族,就是利用良好的人際網絡,作為打聽商業情報搜集網,往往能搶先得知政商界的變化,隨機迅速應變獲利。
猶太拉比馬文‧杜凱雅(Rabbi
Marvin
Tokayer)所著《猶太商法》一書,引述猶太知名作家阿瑟‧格斯多拉﹝Arthur
Koestler, 1905~1983AD﹞所寫的一則笑話:
新婚的城堡堡主,丟下美麗的嬌妻出去打獵。當堡主回到家裡,撞見妻子與天主教的祭司雙雙躺在床上,堡主從容的離開,走到陽台,對著街道上的人民凌空劃十字祝福。祭司對堡主的行為感到驚訝萬分,問堡主說:「伯爵,你決定怎樣處罰我們?」
堡主劃了個十字,回答說:「啊!因為你做了我的工作,所以我也要為你完成你該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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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bbi
Marvin
Tokay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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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猶太人的經營智慧與賺錢哲學中,要求不可以金屬材料製造市場上秤重量的法碼;因為金屬會因使用磨擦耗損而重量不足;猶太拉比也會定期要求商人清洗法碼、定期檢查量器的精密標準。由此可見,建立維持公平買賣原則,是猶太人做生意的要訣,不因顧客的膚色或年齡而有給予不同的待遇。
「終身學習」加上重視知識傳承是猶太人一大特色。猶太孩童三歲啟蒙時期,開始閱讀猶太經典;同時,父親餵食蜂蜜,使兒女產生反射習慣,日後讀經典時有如食蜜般的甘美,長大後就會愛不釋卷;這也是猶太人能夠成為世界上優秀民族的重要因素。
經文分享:
正直人必在世上居住;完全人必在地上存留。(箴2:21)
正直人的純正,必引導自己;奸詐人的乖僻,必毀滅自己。(箴11:3)
正直人的義,必拯救自己;奸詐人必陷在自己的罪孽中。(箴11:6)
正直人的道,是遠離惡事;謹守己路的,是保全性命。(箴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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